兩岸觀察丨大陸重拳出擊 懲治“臺獨”分子
重慶市公安局28日發(fā)布警情通報,決定對沈伯洋涉嫌分裂國家犯罪立案偵查,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。沈伯洋究竟何許人也?為何將其作為 “臺獨” 頑固分子名單中首個立案偵查的對象?一起來看今天的《兩岸觀察》。
沈伯洋何許人也?
沈伯洋1982年出生于臺灣省臺北市,曾赴美國學習法律專業(yè),2017年6月畢業(yè)后返回臺北大學任教,隨后即開始在島內(nèi)政壇、社會民運組織擔任要職。2021年底,沈伯洋在民進黨當局的支持下,創(chuàng)辦“臺獨”分裂組織“黑熊學院”。近年來,沈伯洋持續(xù)在島內(nèi)政壇和公共網(wǎng)絡平臺活動,宣揚“臺獨”分裂謬論,制造兩岸對立對抗。
2024年10月14日,國臺辦公開宣布對沈伯洋和“黑熊學院”實施懲戒后,沈伯洋仍然頑固堅持“臺獨”主張,繼續(xù)無視兩岸人民統(tǒng)一愿望,將“臺獨”作為其政治目標,是極為典型的“臺獨”頑固分子。
“黑熊學院”實為“暴力臺獨分子”孵化基地
“黑熊學院”到底是個怎樣的組織?2021年,由沈伯洋創(chuàng)辦的“臺獨”組織“黑熊學院”,明面上打著“民防”的旗號,實則是“暴力臺獨分子”孵化基地。在民進黨當局扶持下,打著“講座”“培訓”“戶外演練”甚至“親子活動”等幌子,大肆渲染“大陸威脅”,教授所謂的“對抗”和“防衛(wèi)”等手段,公然宣稱要培訓300萬黑熊勇士,公然從事“臺獨”分裂活動。
對此,海峽兩岸關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鄭劍告訴《兩岸觀察》記者:在“黑熊學院”里所培養(yǎng)的一幫人,對凡是不贊成“臺獨”的、不贊成民進黨的,他們都要通過各種手段去打壓乃至于消滅,要通過戰(zhàn)爭、要通過流血手段。所以說對沈伯洋這樣的人,進行這樣的一種懲戒,不但是為了反對“臺獨”,也是為了維護最廣大臺灣同胞的利益。
沈伯洋是民進黨“反中抗中” 急先鋒
專家指出,沈伯洋是“臺獨”頑固分子清單中被點名次數(shù)最多的人物之一。從政時間不長,卻能快速躥紅,沈伯洋靠的就是充當民進黨“反中抗中”的急先鋒。
北京聯(lián)合大學臺灣研究院院長李振廣向《兩岸觀察》記者表示:“一方面是民進黨當局把他作為一個打手來用,配合民進黨的需要,搞反中反大陸。另一方面他背后也有一個強大的支持,外部反華勢力把他作為一個爪牙,特別是美國給他資助以后,他更大膽走上前臺,在島內(nèi)欺壓國民黨,欺壓陸配等等”。
對于沈伯洋的罪行,重慶市公安局辦案民警明確指出:沈伯洋發(fā)起、建立“臺獨”分裂組織“黑熊學院”,大肆宣揚“臺獨”分裂思想,賣力充當民進黨當局謀“獨”挑釁的打手幫兇,惡意向臺灣民眾特別是青少年兜售“臺獨”主張和“仇中”思想,廣泛散播“臺獨”暴力沖突種子,赤裸裸地進行分裂國家活動,在國臺辦對其宣布懲戒后,仍然一意孤行,繼續(xù)實施分裂國家行徑,是徹頭徹尾的“臺獨”頑固分子,必須予以嚴厲打擊。
一切“臺獨”分子必將為其分裂言行付出代價
國務院臺辦發(fā)言人今天指出,沈伯洋發(fā)起、建立“臺獨”分裂組織,大肆宣揚“臺獨”分裂謬論,長期從事分裂國家犯罪活動,是不折不扣的“臺獨”頑固分子。公安機關對其立案偵查是落實《關于依法懲治“臺獨”頑固分子分裂國家、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》的具體行動,是反對“臺獨”分裂、維護國家統(tǒng)一的正義必要之舉。
此次大陸相關舉措的法律依據(jù)是什么?對于“臺獨”分裂勢力發(fā)出哪些新信號?
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黃曉亮告訴《兩岸觀察》記者:“臺獨”分裂分子在臺灣地區(qū)或是國外發(fā)表分裂言論,實施分裂行為,情節(jié)嚴重的,可以成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分則第一章,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相關罪名,比如分裂國家罪,背叛國家罪等等,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機關可以對這些人的行為予以刑事立案,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(guī)定進行偵查取證,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,可以移送到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在證據(jù)確實充分的情況下,必要的時候也可以啟動缺席審判程序,追究頑固“臺獨”分裂分子的刑事責任。
大陸司法機構依法懲治“臺獨”分子,不斷遭到民進黨當局所謂“長臂管轄”的指責,專家指出,臺灣地區(qū)的領土、領水、領空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域之內(nèi),根據(jù)刑法第六條的規(guī)定,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機關對在臺灣地區(qū)發(fā)生的相關犯罪,有權進行管轄。
鄭劍指出,國與國之間才有“長臂管轄”。兩岸同屬一個中國,在臺灣懲辦“臺獨”分子和在某個省、某個市、某個自治區(qū)懲辦“臺獨”分子是一樣的。臺灣的陸委會實際上想把賴清德兩岸“互不隸屬”解釋來體現(xiàn)在這樣一個具體的司法案件上,仍然是在制造“互不隸屬”圖謀的一部分,對它這種行徑必須予以戳穿。
對“臺獨”分子依法終身追責的堅定決心
一切臺獨分裂勢力,都將為其“臺獨”分裂言行付出代價。去年6月,大陸司法部門聯(lián)合制定印發(fā)《關于依法懲治“臺獨”頑固分子分裂國家、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》,被島內(nèi)輿論稱作“懲治臺獨22條” 。
一年多來,國家安全機關、公安機關持續(xù)重拳出擊:點名曝光民進黨網(wǎng)軍、破獲臺灣間諜竊密案件、打擊“資通電軍”和“心戰(zhàn)大隊”…… 展現(xiàn)大陸方面對“臺獨”分子依法終身追責的堅定決心。
在臺北大學教授鄭又平看來,發(fā)布“臺獨”頑固分子這個名單只是前哨,懲戒是加壓,立案則是升級。
“它面向的不是某一個人,而是整個謀‘獨’產(chǎn)業(yè)鏈。凡是鼓吹、培訓、募款、聯(lián)動、對外串聯(lián),任何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,你踩到了反‘獨’的紅線,就會被立刻點名、取證、處置。‘臺獨’分子當然心知肚明,誰敢把‘臺獨’當飯碗,把臺灣年輕人當作籌碼,你就別指望自己能夠躲過國家的法律制裁。 ”
鄭劍認為,統(tǒng)一是兩個進程同時并進的,一個是兩岸融合發(fā)展不斷走到一起的過程,一個是蕩滌一切塵埃、消滅“臺獨”的過程。第二個過程的力度將來會越來越大。
只要“臺獨”分子不罷休,只要他不放棄“臺獨”,只要他還有分裂祖國的一絲一毫的想法和做法,我們都要做出堅決而有力的反應,他們越是鬧,最后他們越會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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